简要描述:
详细介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有非常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7、教师6名中除体育教师外一律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任职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6月1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贵阳市瑞金南路155号,河滨公园侧门)。
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提交相关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线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任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任部门同意;
(6)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含)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应聘人员应真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础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核检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实验中学校园网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发放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试讲)。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实验中学校园网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 ,面试(试讲)成绩占 60%。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问题导致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试讲)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还有是不是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7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经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省实验中学校园网和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一)为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在省教育厅、贵州省实验中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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