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描述:
详细介绍
原标题:未严厉依照施行工程的计划施工 深圳市鸿鑫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
据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官网2021年03月16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市鸿鑫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分决议》(粤建质罚〔2021〕20号)显现:深圳市鸿鑫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黄木岗归纳交通枢纽工程中,装置塔式起重机(备案号:粤SA—T04970)过程中未严厉依照专项施行工程的计划安排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则,本机关决议依法对被处分人依法作出暂扣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分。暂扣时刻从2021年3月17日至4月15日。
2020年11月30日,深圳市住宅和建造局执法人员查看深圳市黄木岗归纳交通枢纽工程一工区,发现在装置一台塔式起重机(备案号:粤SA—T04970)过程中,被处分人未严厉依照专项施行工程的计划安排施工。以上现实有《深圳市住宅和建造局关于商请暂扣深圳市鸿鑫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的函》等根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本机关于2021年2月1日向被处分人发出了《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粤建质告〔2021〕2号),被处分人收到《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说、申辩。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办理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则,本机关决议依法对被处分人依法作出暂扣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分。暂扣时刻从2021年3月17日至4月15日。
被处分人收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分之日起在广东建造信息网“三库一渠道”上标示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的开始时刻。在《安全出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被处分人以为经整改已契合安全出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免除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的请求。经复查契合安全出产条件,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造信息网“三库一渠道”上撤销暂扣《安全出产许可证》标示。
若被处分人对本处分决议不服,能够自接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宅城乡建造部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本行政处分决议的,本机关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议不中止履行。
产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