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描述:
详细介绍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1.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1224.85㎡,其中,科研管理及服务用房7217.77㎡、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科研实验用房面积28085.16㎡,室外停车棚954㎡,门房50㎡,架空层1802.6㎡,地下车库3115.32㎡。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2.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暖通、照明等公用动力设施及实验室特殊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气路系统、废气与废液处理系统等。3.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4.配套建设弱电及信息化系统。5.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招标范围:提供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全过程服务,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根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内外装饰装修、场地绿化景观、防虫、给排水、暖通、配电、照明、弱电、动力、消防安全、实验室布局设计的具体方案等),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及第三方强制性审查;提供BIM设计及有关服务;(2)采购:完成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采购、运输、保险、检验、保管和发放材料及设备,进口材料、设备各种清关手续等;(3)施工:负责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项目施工(含基坑防护)、设施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配合完成职工活动中心、办公区、公共区、实验室等区域的设备、家具等安装、调试;负责完成室内外的全部精细保洁。(4)其他:工程保险;项目专业评价(如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节能验收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配合业主工程报建;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备注: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烟草行业现行设计标准和湖北中烟使用要求;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且整体验收合格,获得楚天杯。
工期要求:(1)施工图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并协助建筑设计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工期: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拥有相对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业绩。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的能力。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38000㎡及以上的工业或公用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的发票以及一张与合同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可事后查证,否则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情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显示三年均无亏损,提供有效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报告且满足要求)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不存在法律和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设计单位人员,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须注册在本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工业或公用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合同协议书(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需体现项目经理)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影印件;提供不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38000㎡及以上的工业或公用建筑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规模、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金额、需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影印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在职人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5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38000㎡及以上的工业或公用建筑项目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影印件;提供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承诺书;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3.2.1联合体由设计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子设备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拒收其投标。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子设备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拒收。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产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