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描述:
详细介绍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参观、交流或外来人员实习的详细情况确定接待级别,接待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各部门可根据参观接待所确定的接待级别安排具体接待工作。
1)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所接待人员和参观交流事项制定接待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2)方案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门提前通知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准备好,并准备好迎宾接
3)各部门及员工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办公环境整理、保持环境清洁,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现场环境的检查与整理;
4)指定专人应在正门进行迎接和指引,综合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摄像和接待现场的服务工;
1)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所接待人员和参观交流事项制定接待方案,并报所属公司CEO批准;
2)方案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提前通知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准备好,并准备好迎宾接待牌、贵宾名牌、公司宣传图册、礼品等相关物品与资料;
3)各部门及员工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办公环境整理、保持环境清洁,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现场环境的检查与整理;
4)业务部门应提前通知各岗位负责人做好现场环境清洁,秩序维持(包括车辆停放),并依据情况确定设立临时岗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指定专人应在正门进行迎接和指引,综合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摄像和接待现场的服务工;
1)业务部门应根据所接待人员和参观交流事项制定接待方案,并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及主管
2)方案经批准后,业务部门应提前通知各岗位负责人做好现场环境清洁,秩序维持(包括车辆停放),并依据情况确定设立临时岗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级接待须向来宾发放贵宾接待牌并由公司领导或指定授权人介绍管理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回答来宾提问;接待时须着公司工作服,做到热情、大方,宣传公司管理方法和理念等。
三级接待,由部门经理或接待负责人向来宾介绍所辖小区(或大厦)的基本情况,回答来宾提问;接待时须着公司工作服,做到热情、大方,宣传公司管理方法和理念等。
4.5.1 各部门如接到其它机构或人员的参观、工作交流要求时,应统一转呈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处理。
4.5.2 综合管理部门在接到接待要求后,填写《参观交流接待表》,并根据真实的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是不是予以接待。
4.5.3 各业务部门接待责任人在收到接待信息后,须通知部门经理,作好相应的接待准备。
1)参观安排部门包括集团各部门和系统内各兄弟公司、房管局、其他公司与机构等。集团系统和房管局安排的参观一般应予以安排,其他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提出参观要求时,应根据其对公司是不是有影响和未来是否有联系等情况酌情考虑是不是接待。
2)综合管理部门参观接待人员在接到来电、来函、上门要求参观时,应了解参观小区名称、人数、参观时间、路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根据来访人员的职位、重要性确定接待级别和是否予以安排安排参观。
3)综合管理部门参观接待人员应将参观人员情况在《参观交流接待表》中予以登记,并及时与参观小区接待负责人联系,通知各参观小区作好参观接待准备。
4)对于一级接待等重要接待,综合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接待方案,确定整个接待事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参观接待负责人员或临时负责人进行学习。
5)如遇其他公司临时要求参观时,应及时与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参观接待人员联系,经核实后,再进行安排。
1)工作交流安排部门包括集团各部门和系统内各兄弟公司、房管局、其他公司与机构等。集团系统和房管局安排的交流一般应予以安排,其他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提出工作交流要求时,原则上不安排,但根据其对公司是不是有影响和未来是否有联系等情况酌情考虑是不是接待。
2)综合管理部门参观接待人员在接到来电、来函、上门要求进行工作交流时,应了解工作交流内容、交流部门名称、人数、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根据来访人员的职位、重要性确定接待级别和是否予以安排安排交流。
3)综合管理部门参观接待人员应将工作交流人员情况在《参观交流接待表》中予以登记,并及时与工作交流部门或公司负责人联系,通知其作好接待准备。
4)工作交流部门或公司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交流内容,确定各岗位引导人;正式交流开始前,应先介绍交流人员,接待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控制交流过程。
1)工作实习接待仅限于集团系统内各兄弟单位,非集团系统内的其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予以接待。
2)工作实习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进行安排,各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接待。
3)工作实习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均由实习人员所在公司全部承担。
2)各部门依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对外参观交流,在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本部门组织进行,必要时由综合管理部门提供协助。
4.7 在参观交流过程中,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公司秘密外泄;参观交流后,所有资料均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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